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女生言情 > 弃女修仙路漫漫 > 第四十一章 青龙山

第四十一章 青龙山(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虽然被半强迫地和灵猫睡在一起,但破天荒地,这却是夏紫萱自夏雪离开自己之后,睡过的最安稳的一个觉。

第二天醒来时,灵猫已经不在夏紫萱的身边。

夏紫萱揉了揉眼睛,自鱼床上下来,走出房间直奔大厅。

到了大厅,她看到灵猫正坐在桌子前面用毛笔画东西。

“夏姐姐,你睡醒啦?”灵猫抬起头朝着夏紫萱笑道:“赶快吃早饭。吃完我带你去找白微他们。”

接着,灵猫指着另一边的餐桌道:“快去尝尝,我熬的小米粥,还有配菜呢。”

夏紫萱点了点头,就坐过去喝粥了。

一大碗小米粥旁边,是一碟小鱼干。

看来,灵猫这家伙还沿袭着以前做猫时候的口味,竟然和昨晚上那群猫一样吃小鱼干。

夏紫萱喝了几口小米粥,又尝了几条小鱼干。

没想到,这小鱼干的味道还真挺好吃的。

吃过早饭,夏紫萱问灵猫厨房在哪里,她去刷碗。

灵猫说碗筷自然有人来刷,让夏紫萱先放那。

然后,她就叫夏紫萱过去看看她画的地图怎么样。

夏紫萱走到灵猫身边,看到她画的地图还颇像那么一回事。

上面有什么梨花小镇饭馆、青龙山道观、古董店还有当铺甚至纸扎店等等。

这些地方分布在全国各地,还不在一个地方。

夏紫萱感叹道:“看来,你和玳瑁平日里没少出去呀。”

“嗯。有时候觉得无聊,我们会一起出去转转,毕竟碧海仙境里面没有人界热闹。”灵猫点了点头继续道:“我这要去的地点都画好了,咱们现在出发去百草堂找白微他们吧。”

“好,出发。”

然后,两人就一路快走,朝着百草堂走去。

到了百草堂那里,夏紫萱发现白微早就已经站在了院子外修炼了。

今天,他手里拿着一个夏紫萱之前从未见过的法器,一柄长剑。

这剑身通体发白,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刺目的白光,剑身上还镶嵌着一条银色的巨龙,那巨龙怒目圆睁,十分吓人。

白微口中默念咒语,然后“突”地一下睁开了眼睛,单手一挥,朝着不远处的大树上指了过去。

那剑尖不停地发着白光,接着“刷刷刷”几下,不断发出星星形状的“光飞镖”,朝着树干上“笃、笃、笃”地戳了进去。

夏紫萱仔细地数了一下,那“星星飞镖”整整发出了十个。

“哇塞,白大哥,好厉害!”灵猫边拍手边喊道:“有空咱俩切磋切磋呗。”

白微收起宝剑道:“好的,没问题。”

“白大哥,你这宝剑叫什么名字?太厉害了!”夏紫萱看着白微手中的剑赞叹不绝。

白微笑着说:“这法器名为玄光十星剑,你看,刚才我运功让他发挥到最大的功力,最多可以发出十颗星星。当然,这十颗星星是虚拟法器,就像白微花一样,是由气产生的。”

正当夏紫萱要继续追问白微是怎么发出这么厉害的法器的时候,夏冰的声音却在百草堂外响起。

“喂,才这么几天就改口成白大哥了,我怎么没听你叫过我夏大哥啊?”夏冰边说边从门外走了进来,好整以暇地看着夏紫萱。

夏紫萱的脸一下子被他说得通红,反驳道:“关你什么事?!真无聊!”

“怎么?要不你叫我一声夏大哥试试?让我也体验一下这种感觉?”夏冰挑眉道。

“好了,你们两个别再贫嘴了。”白微正色道:“记住,我们还有正事要做。”

接着,白微看着灵猫严肃道:“灵猫,你的地图画好了吗?”

灵猫眨巴着大眼睛点了点头,然后就把早上画好的那张地图拿了出来,递给了白微。

夏冰这时也凑到了白微身边,认真地看着面前的地图念道:“梨花小镇饭馆、青龙山道观、红菊花纸扎店、老林当铺、老马古董店。”

“这,这都是些什么地方?”夏冰无奈地看着地图上的地点看着灵猫道:“你们,你们以前去的这都是些什么稀奇古怪的地方?饭馆和道观也就算了,怎么还会有纸扎店?”

灵猫撇了撇嘴道:“纸扎店又怎么啦?我和玳瑁姐姐的朋友在那里,所以有时候我们会去,有什么奇怪的吗?”

“事不宜迟,咱们就开始从这几个地点逐一排查吧,说不定能从玳瑁的旧友口中询问道一些线索。”夏冰思索了片刻继续道:“甚至,很有可能玳瑁偷跑回人界之后,就藏在这些地方也说不准。”

白微点了点头,表示赞同,缓缓道:“既然如此,为了提高效率,咱们四人最好分头行动。另外,凌霄楼那里,最好也有人盯着。直觉告诉我,那里很有可能还会有事发生。”

“凌霄楼那里,等下我和返魂香说一下让他暂时出去盯着吧。”夏冰边拍着白微的肩膀边笑道:“至于分头行动,我和猫猫一组,你带上那个拖油瓶就好了。”

“你才是拖油瓶!”夏紫萱愤愤地瞪着白微:“我现在已经学会一些仙术了好么。”

夏冰扯了扯嘴角嘲笑道:“就你那三脚猫的功夫,别说是妖了,就连人你都打不过。”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医妃火辣辣:邪王权宠掌心娇!全球狂宠女配自救靠美食重生之病骄女帝重生之年代纪事死后就无敌:开局抓走圣女重生后每天被迫和大佬谈恋爱重生王牌妻:偏执薄爷,放肆撩人在斗罗,开局被银龙王追杀重生年代:长姐有空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