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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白骨荒漠(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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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骨荒漠,距离光明村约有七天的路程,当然是指正常步行。如果有坐骑的话路程会缩短很多。

这片一望无际的大沙漠,是光明村周围已知的最危险地带之一。

所谓白骨,并不是说沙漠里白骨遍野,而是说进去过的人,大多直接埋骨于此。不,应该说被里面的灵能生物啃得骨头渣都不剩。

现在,去的人都不敢太深入到沙漠内部,那基本必死无疑,不是碰到高级灵能生物,就是直接在里面迷失方向。

都是在沙漠外围打转。但外围又没什么好东西,因此去的人越来越少。

铁颚噬金蚁,就是白骨荒漠中的一种灵能生物。因其发达的黑褐色巨颚,喜食各种金属矿而得名。

一般来说,铁颚噬金蚁群流动性很大,哪里有金属矿,哪里才可能看到它们的身影。

等金属矿被吃光,它们就会全体转移,去寻找下一处。

虚界中的各种资源,大多不是消耗型的,一旦被开采一空,隔一段时间之后,在其他地方又会慢慢重新开始生成。

人类也没研究出来个所以然,估计是和灵能有关了。

孙浩猜测这次在沙漠外围,又重新生成了一个金属矿,所以引来了一群铁颚噬金蚁,刚好被他撞见了蛛丝马迹。

韩逍稍微想了下,就定了下来。以他如今的实力,保命能力应该说在兵阶已经独孤求败了,危险性不高。

七天之后,两人风尘仆仆出现在了白骨荒漠边缘。

没几下,孙浩找到了他上次留下的标记。从这里往沙漠里深入约五公里,仔细观察的话,大概就可以发现铁颚噬金蚁的活动痕迹。

继续出发前,孙浩对韩逍示意了一下他脚下的那只正在撒欢的小白熊,要不要收起来?里面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遇到危险,万一挂了,有些可惜。

之前刚出发不久,孙浩就被韩逍身边突然冒出来的这只小白熊吓了一跳。

当被韩逍告知是他的宠物时,孙浩有些感慨,没想到白前辈实力高了以后也没能免俗,搞起了很多二世祖喜欢的那一套,还养起小宠物来了。

不过这个小白熊倒是挺可爱,孙浩觉得死掉了怪可惜的。

韩逍无所谓的摆摆手。

他在小茅屋里曾经试验过,先是用白银级和黄金级的武器,戳了球球几下,完全不破防。

最后他把钻石级的翡翠长刀,召了出来,但是有些犹豫,万一扎坏了咋办?

倒是球球见状,摇头晃脑挥舞了半天两只短小的前爪,好像在说:

“没事,不用怕,随便扎,可劲儿来!脑袋、脖子、胸口、大腿,除了两腿之间,爱扎哪扎哪。”

韩逍犹豫了下,还是轻轻刺了一下,一样什么痕迹都没有。

又不断加大力度,最后连吃奶的力气都使了出来,灵能运到了刀上,依然无效,只是把球球扎得翻了个跟头。

韩逍心中惊喜,至少带出去用不着太担心球球的生命安全,皮比他都厚实。

因此,对孙浩说不用在意,等一会儿他就会明白了。

孙浩指着眼前的沙面对韩逍说:

“铁颚噬金蚁靠着其坚硬的外颚,以及口中分泌出的腐蚀性很强的唾液,来吞噬金属矿。

因此其经过的地方,沙面经常会有被口中滴落的酸液腐蚀过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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