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历史军事 > 皇朝帝业 > 第99章 想法一致

第99章 想法一致(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这一刻,栾冗猛然转身,朝着脚步声传来的方向看去。

只见黑夜之中,一道壮硕魁梧的影子渐渐接近。待他走近时,在火光照耀下露出容貌。

此人长得豹眼狮鼻,眉毛如同利剑直插发际,他的脸庞就像刀削斧啄一般,极具男人的粗线条,加之其不亚于栾冗的高大身材,给人一种粗狂豪迈的感觉。

“崇侯翊?”栾冗警惕的看着他。

这人给他的压迫感很足,让他的战意燃烧到了极致,浑身上下充满了跃跃欲试的冲动。

他在等聂嗣的命令,只要聂嗣同意,他会瞬间出手。

崇侯翊目光在栾冗身上停留很久,他很清楚,这个男人和一般的郡兵不同,他很强!

这是来自强者的共鸣!

片刻后,他又将目光放在聂嗣身上。

“你不是郡衙的人。”

他的语气很笃定,并不是在确认什么。

聂嗣放下干柴,起身看向崇侯翊。

单以颜值而言,聂嗣吊打十个崇侯翊。若论武力,崇侯翊单手能杀十个聂嗣。

“可你还是来了。”聂嗣轻声道:“你一定是这么想的,哪怕这个人不是郡衙的人,但是他既然和郡衙扯上关系,那就该死!”

“没错。”崇侯翊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想法,“我在暗中观察很久,你一直留在营帐之中,就算你不是衙门的人,但你和衙门的关系也绝不简单。”

“所以杀了我,可以让河东官吏暴怒,而河东官吏越生气,你就越痛快,对吧。”

“没错!”

他一双豹眼紧紧盯着聂嗣,毫不掩饰自己的杀意。

“你们这些恶官,害人性命还不善罢甘休,竟敢挖坟鞭尸,你们都该死!”

栾冗没说话,只是战意昂扬的盯着崇侯翊。

聂嗣缓缓道:“崇侯翊,你的说法不对。害你亲人性命的,乃是乡三老,与官吏何干。”

“狡辩!”崇侯翊大怒,“若不是河东太守袒护那些恶贼,我兄嫂岂会被害!”

“可你别忘了,真正杀人的是盐乡恶少年。”聂嗣反问道:“不是么?”

崇侯翊嗤笑,“你们这些人,嘴皮子利索的很,黑的能被你们说成白的。我知道自己说不过你,我也没打算和你废话,今夜你必死!”

见此,聂嗣有些无奈。原以为自己的嘴炮有所长进,能不战而屈人之兵,没想到还是要先打一架才能让崇侯翊冷静。

“德昂,你陪他玩玩吧。”

“唯!”

栾冗等这一刻已经等很久了。

崇侯翊也清楚,若想杀死那个男子,必须先杀了这个拦路虎。

“我不占你便宜,咱们赤手空拳较量,如何?”栾冗取下双铁戟,插在地上。

崇侯翊嘴硬,“我不需要你相让。”

栾冗嘿嘿一笑,没将他的话放在心上,伸手指了指旁边的空地,“我们去那边较量,不要打扰我家少君歇息。”

“哼,家奴!”崇侯翊冷哼一声。

俩人来到空地上,相隔五步距离。

崇侯翊目视栾冗,只见他身材魁梧壮硕,身高不亚于自己,且双臂粗壮,绝非普通护卫。

同样的,栾冗也在观察崇侯翊。

片刻后,俩人不约而同的微微下腰,浑身的肌肉瞬间紧绷,力量在全身积蓄游走。

“喝!”

几乎在同一时间,两个人同时冲向对方。

这场战斗没有人使用武器,他们最大的武器就是身体,拳拳到肉的互搏,打的是耐力、毅力、体力,甚至是抗揍能力。

‘砰砰’的沉闷声连续不断响起。

聂嗣已经重新坐下,一边喝着酒,一边欣赏他们俩个人互殴。打斗的招式普普通通,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招式,更不会出招之前大喊稀奇古怪的名字。

但是,聂嗣很清楚,他们一拳的力量能把一个成年男子的骨头打断。甚至,面对猛虎的时候也不落下风。

招招都是杀招!

崇侯翊与栾冗搏斗过了三十合,依旧难分胜负。

这让聂嗣不知不觉放下了酒壶。

自从栾冗追随他以来,除了聂桓能和他打得难分难解,其他人在他手上走不过十合。

这个崇侯翊,有点东西。

砰!

又是一拳互殴,俩人都感受到对方拳头的诚意。

那股强大的力量,打得他们脑子一阵眩晕,同时倒退几步。

栾冗知道,自己这次遇到对手了,和聂桓同样的对手,这让他极度兴奋。

从前和聂桓交手,大多止步于‘切磋’,不能全力以赴下杀手,这一次,他不需要顾及什么。

刺啦!

栾冗大手一拽,撕掉上衣,露出精壮的胸膛。

“来!”

崇侯翊同样双眸血红,充满战意。这是自他游历以来,第一次碰见这样势均力敌的对手。

拳拳到肉的战斗再度打响,有的时候双方角力,有的时候你一拳我一拳的互相往来。

渐渐的,聂嗣眼眸变得凝重起来。

这个崇侯翊,不下于栾冗!

两个人互搏半个时辰,居然丝毫不见对方力量变弱,反而越来越强,有种筋疲力尽之后的疯狂。

越是到最后,越考验双方的体力。不过让人惊讶的是,无论是崇侯翊还是栾冗,俩个人仿佛没有消耗体力一样,依旧在痛快搏斗,激烈程度丝毫未减。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大明1805美国农业不发达,需要金坷垃我与暴君相伴的日子诸天大明联盟干宋堡宗别闹祖宗保佑:我建立了千年世家大唐:安西最后一个信使北宋大法官人在红楼,开局倭寇送经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