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爷爷’给‘孙子’找的项目(1/ 2)
“What?”
帅气程度快有罗兰十分之一的詹姆斯砸吧了下双眼,瞳孔里写满了诧异,盯着妹妹看了几秒,没有获取到更多信息的他扫视四周,待他瞧见那从阿什莉、玛丽身上散发出来的自然后,下意识的撇嘴动作,将他的内心世界展露无遗。
“Damn!”
“这个该死的家伙又没和我说!”
愤恨的拍了下大腿,想要把手中的礼物丢掉,但胳膊刚刚抬起,后悔的情绪便又驱使他把东西放在了桌上,望着那一大一小两个礼盒,无奈的笑容,攀附于脸。
“这家伙一定是故意的!”
从九六年开始,罗兰和詹姆斯那就是聚少离多。
前者要工作,后者要学习。
可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并不能切断他们的感情与关系。
詹姆斯会定期和罗兰交流,而罗兰也时刻关心着对方,经常给好友送去春天般的温暖。
就比如说,圣诞礼物送的是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的夏利营入场券;然后在得知对方收到了入学邀请后,又特意和迈克尔-布隆伯格见上一面,希望对方能够关照发小……
(??ω??)
好吧,或许当事人可能对这种关心,有话要说。
但甭管怎样,这些年的他们,依旧是互有联系的。
虽然——
每次沟通时,罗兰总会提起一些老生常谈的问题:
‘你找没找女朋友啊?’
‘需要我给你介绍一个吗?’
‘十八了可以恋爱了!’
‘不要等我孩子出来了你还单身!’
‘反正你又不打游戏,不需要练出那么快的手速!’
每当罗兰真情流露,电话这端的詹姆斯便会骂骂咧咧的退出语音,但婆婆妈妈的询问,不也是挚友的体现嘛?就像有一种冷是妈妈觉得你冷一样……
好吧,更多的时候,当事人觉得这是在嘲讽自己。
可是,即便詹姆斯对罗兰的关心与关切都不感冒,但他依旧没有做出圣诞节不给对方带礼物的过分举动,毕竟一码归一码,我喊你哥,你喊我爷嘛!
在挑选礼物时,詹姆斯就已经想好了,今年该如何在罗兰面前展(送)现(礼)肌(求)肉(饶),让罗兰以后老实点,少在自己面前提起那些不愉快的事情。
但现在,这家伙竟然跑了?
这就没意思了啊!
这就像是顺着网线给某些作者寄土特产一样,东西邮出去了,收件人却是王大龙!
那种无力感,让詹姆斯觉得今年的圣诞节毫无意义。
“詹姆斯?詹姆斯?”
就在詹姆斯胡思乱想之际,一声声呼唤,将他的思绪拉了回来。
低头一瞧,妹妹伊丽莎白正拍着他的胳膊,“你在想什么呢?”
“妈妈喊我们下楼吃饭。”
“啊,好。”闻此言语,詹姆斯立刻将心中的无聊收起。
罗兰不在又能怎样?
圣诞节那可是全家团圆的日子,开心快乐才重要!
他这个当爷爷的,犯不着和孙子一般见识!
哼!
╭(╯^╰)╮
和妹妹一道儿来到餐厅,桌上的美食让重燃笑容的詹姆斯食指大动。
或许是因为往年的话题中心消失不见,所以长久未和家人见面的他,终于时隔九年,再一次体会到被家人重视的滋味,成为了大伙关心的焦点。
在妹妹们的好奇询问下,餐桌旁的詹姆斯讲述起了自己一年多的遭遇。
“巴尔的摩和洛杉矶的差距太大了,那儿的冬天气温可是在十度以下!”
“哇,那你怎么过的?”伊丽莎白睁着blingbling的大眼睛。
“买羽绒服呗!”詹姆斯说:“我的行李箱里就有件羽绒服,在巴尔的摩那儿候机时,我就把它穿上,上了飞机后,我就把它脱了!”
“这好麻烦啊!”玛丽皱眉,吐槽了一句。
“是的!”詹姆斯赞同的点了下头,说:“不过,气温还算好的,忍忍还能过。”
“最让我难受的是,那儿的治安并不好!”
“巴尔的摩的西区和东区是黑人毒枭的聚集地,大白天就有人火拼!”
“我们学校的皮博迪音乐学院门口,还经常会有黑人堵在那儿抢劫!”
“医学院周围的治安也非常不好,我刚入学就得知,曾经有医学院的学生在放学之后,路过蓝灯区,只是瞧了一眼在火拼当中的黑帮,就被打死了!”
“然后学校的校车全都换成防弹玻璃了。”
“啊!这么危险?”
听儿子这么一说,本还以微笑示人的加耐蒂惊了,“你们学校的校警呢?”
“Mom……你难道不知道,校警巡逻的覆盖区是最不安全的地方吗?”詹姆斯无奈的耸了耸肩,吐槽道:“如果不是太过混乱,学校有必要派校警天天巡逻吗?”
“所以你现在的出行,都是躲着校警巡逻的区域走的?”
“不,我根本就不出学校!”
虽然大家之前都知道,巴尔的摩就是一个谋杀之都,但知晓和见证,那可是两个概念。
如果说洛杉矶这儿,路上有很多的流浪汉,他们就像游戏里的NPC一样,每当你路过时,都能瞧见形形色色的家伙,但只要不走近,他们是不会给你派(大)发(喊)任(大)务(叫),那巴尔的摩,则就相当于是罪恶之都。
打开Google的犯罪地图,选中巴尔的摩,你将发现,满地图都是黄色和红色的小点。
这其中,黄色就是盗窃案发生地,如果是钱袋图标,便意味着是当街明偷,而如果是住宅图标,那就意味着入室盗窃,至于红点……全都是持枪凶案。
建国同志还有句‘名言’:只有老鼠才去巴尔的摩!
美剧《火线》,也很好的诠释了巴尔的摩的状况。
就在詹姆斯吐槽的同时,主座上的大卫却没有同情的意思,“还不是你自己选的吗?”
“我让你去UCB你不去,非得跑巴尔的摩。”
此话一出,詹姆斯又无奈了,因为他知道,自己这老爹还在对他放弃UCB哈斯商学院而选择JHU的生物医学工程院的行为,而耿耿于怀呢!
“Dad!我不是不喜欢那东西吗?”
“这是喜不喜欢的问题吗?”
“当然啊!没有兴趣驱动,哪里来的学习动力?”詹姆斯下意识的搬出了自己的孙子,“你看罗兰,那就是兴趣驱动事业,他对电影感兴趣,那就投身好莱坞,他对互联网感兴趣,那就转行投资互联网,你都能接受他的选择,怎么到我这儿,就不行了?”
如此话语,让大卫白了儿子一眼。
‘拿一个幸存者偏差的案例解释一切,我看你的书也白读了!’
‘罗兰的成功是因为他厉害吗?’
‘不!是因为他身边的,就你不厉害!’
不过,既然儿子搬出了罗兰,那大卫也就不继续唠叨了。
他觉得自己还能帮罗兰盯梢十几年,那自然就不会厚此薄彼,强行把事业丢给儿子继承。
况且,地产这玩意,也的确不好干了。
在各地基建都无限趋于完善,人口不会暴增的情况下,这一行的利润将越来越少,更多的商业地产公司都转做经营了,在这种情况下,提前寻找出路,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更别说,儿子选择的还是人类发展的终极领域,生物医学工程。
“行了行了,你人都去了,那就好好学~”大卫摆了摆手,冲着自己的老婆说道:“虽然巴尔的摩治安不好,但是他只要待在学校里,是不可能出事的。”
“而且有罗兰在,学校也不敢让他出事。”
大卫说的倒是事实,作为董事长点名关照的家伙,詹姆斯所住的宿舍,一楼就是校警值班室,二十四小时有人值守,除非歹徒把里面坐班的八个人都宰了,不然别想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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